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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的来源及危害
1.5.1 各部门的功能、设施和人员组成情况不同,产生污水的主要部门和设施有:诊疗室、化验室、病房、洗衣房、X光照像洗印、动物房、同位素诊断、手术室等排水;行政和医务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食堂、单身宿舍、家属宿舍排水。不同部门科室产生的污水成分和水量各不相同,如重金属废水、含油废水、洗印废水、放射性废水等。而且不同性质产生的污水也有很大不同。污水较一般生活污水排放情况复杂。
污水来源及成分复杂,含原性微、有毒、有害的物理化学污染物和放射性污染等,具有空间污染、急性传染和潜伏性传染等特征,不经有效处理会成为一条疫病扩散的重要途径和严重污染。
1.5.2 污水受到粪便、传染性和等病原性微污染,具有传染性,可以诱发或造成伤害。
1.5.3 污水中含有酸、碱、悬浮固体、BOD、COD和动植物油等有毒、有害。
1.5.4 牙科、洗印和化验等产生污水含有重金属、剂、等,部分具有致癌、致畸或致突变性,危害人体健康并对有长远影响。
1.5.5 同位素和诊断产生放射性污水。放射性同位素在衰变中产生a-、β-和γ-放射性,在人积累而危害人体健康。
污水处理原则
1.6.1 全控制原则。对污水产生、处理、排放的全进行控制。
1.6.2 减量化原则。严格内部卫生体系,在污水和污物发生源处进行严格控制和分离,内生活污水与病区污水分别收集,即源头控制、清污分流。
严禁将的污水和污物随意弃置下水道。
1.6.3 就地处理原则。为防止污水输送中的污染与危害,在必须就地处理。
1.6.4 分类指导原则。根据性质、规模、污水排放去向和地区差异对污水处理进行分类指导。
1.6.5 达标与风险控制相结合原则。考虑综合性和传染病污水达标排放的基本要求,同时加强风险控制意识,从工艺技术、工程建设和等方面应对突发件的能力。
1.6.6 生态原则。有效去除污水中有毒有害,处理中副产物产生和控制中过高余氯,保护生态。
污水排放
2.4.1 现有
现在执行的《污水综合排放》(GB8978-1996),将污水按其受纳水体不同的使用功能等规定了相应的粪大肠杆菌群数和余氯,对COD、SS等理化指标无特别要求,只需达到要求相对较低的其他排污单位,且只给出余氯下限而无上限。
根据现行,现有污水处理工艺级别低,主要存在(1) 悬浮物浓度高,影响效果;(2)水质波动大,剂投加量难以控制;(3) 副产物产生量大,影响生态的;(4)余氯无上限,过多余氯危害生态等问题。
为了加强对污水污物的控制和实施新的体系,已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编制《机构水污染物排放》。
1、新对产生的污水、废气和污泥进行了控制,在强调对含病原体污水的效果的同时,兼顾生态。
2、在指标上,新对下水道与水体的污水提出不同要求。新严格区分性质,同时根据污水去向分为两个等级,并在原有基础上提出严格的控制各级指标。
3、新考虑了效果和生态性问题,针对不同性质及污水去向对时间和余氯量均作了明确规定,严格了余氯的上限。
4、在理化指标方面,对地表水体的污水和传染病污水的COD、BOD5、SS、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指标都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严格的控制,以增强污水处理的抗风险性。考虑氨氮也消耗剂,对氨氮也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污水处理工艺
3.1 工艺选择原则
根据的规模、性质和处理污水排放去向,进行工艺选择。根据1.4.1中分类,分为传染病和综合。污水处理后排放去向分为自然水体和通过**下水道城市污水处理厂两类。
污水处理所用工艺必须确保处理达标,主要采用的三种工艺有:加强处理效果的一级处理、二级处理和简易生化处理。
工艺选择原则为:
3.1.1 传染病必须采用二级处理,并需进行预处理。
3.1.2 处理自然水体的县及县以上必须采用二级处理。
3.1.3 处理城市下水道(下游设有二级污水处理厂)的综合推荐采用二级处理,对采用一级处理工艺的必须加强处理效果。
3.1.4 对于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小型综合,条件不具备时可采用简易生化处理作为过渡处理措施,之后逐步实现二级处理或加强处理效果的一级处理。
图3-1 不同处理工艺的应用情况(略)


